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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性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

应急预案

为了保障人员人身安全,有效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故,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。现根据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

组 长:张振和

副组长:苏军强

成 员:赵林军、王亚军、邓文科、乌斌科、党欢

二、安全事故及处理程序

1.安全事故实行谁值班谁负责制。

2.发生安全事故后,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院领导或民政局报告,并及时向公安、卫生、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,本着“先控制、后处置、救人第一、减少损失”的原则,果断处理,积极抢救,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员工离开危险区域,保护好贵重物品,维护现场秩序,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,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

3.对缓报、瞒报、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,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三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

(一)火灾安全事故

1.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,火险隐患情况,加强对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教育培训,防患于未然,警钟长鸣。

2.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(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),并且组织指挥现场救灾,并同时报告院领导。

3.若发现重大火警时,应立即呼救,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。

4.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员工,撤离到安全区域。

5.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,在进行灭火的同时,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,防止火势蔓延。

6.情形严重的,应在第一时间向民政局部门报告。

(二)食物中毒安全事故

1.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,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。

2.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,做到卫生、安全、可靠。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,定期进行自查整改。

3.发现在院老人及员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,迅速送医院诊治。

4.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,以备卫生部门检验。

5.若事故严重,应迅速向民政局及卫生防疫站部门报告。

(三)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

1.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,严禁陌生人员入内,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,未经允许不得入内。

2.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,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去。

3.发现不良分子袭击,行凶等暴力侵害时,应及时报警110、120请求援助。

4.对受伤在院老人、员工及时救治。

5.若事故严重,应迅速向民政局汇报。

四、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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